明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新阶段,改革的重点将转向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6月15日上午,在济南召开的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阎启俊主持会议,副省长陈延明传达了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
韩寓群指出,200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稳健,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要求,促进了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三年来改革试点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最重要的是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为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坚持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了政策执行“不走样”;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了改革取得实效;坚持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巩固了改革成果。
韩寓群强调,今年要继续严格落实减免农业税政策、严格农业税征管,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他指出,随着明年全省全部免征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第一步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更重要、更艰难、更长期的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在第一步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下大力气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重点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等,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体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确保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深化县乡财政改革,增强基层自我保障、自我发展能力。要结合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县乡财政收支管理。四是协调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村级组织改革等其他改革,把农村改革全面引向深入。今年,每个市至少要选择1个县(市、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为推动面上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坚实基础。
韩寓群指出,在当前加速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阶段,统筹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一是要着眼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二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保障机制;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一事一议”制度。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统筹城乡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省直各部门要顾全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税费改革的总体安排,认真做好应承担的配套改革,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取得实效。
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市市长、分管副书记、副市长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