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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村有乡管体制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6-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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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县从2000年开始,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在弥陀镇进行了村级集体财务村有乡管体制试点,到去年止,全县共有8个乡镇推行了这项村级财务管理体制。不但让村干部当了清白官,老百姓做了明白人,同时,有力地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今年,太湖县对全县行政村进行了撤并,全县行政村由过去的  428个撤并为147个。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财务,县政府经过反复研究,于6月11日出台了《太湖县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村级集体财务在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和财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乡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从现在开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村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资金集中支付的会计代理形式。村级财务服务中心设在乡镇农经站,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乡镇村级财务村有乡管工作,并对村级财务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规定还对村级会计服务中心的职责、财务管理、财务核算、档案管理、审计监督等具体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