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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会议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6-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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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大力推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总结交流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思路,研究、部署2005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与建设工作。6月28日,辽宁省农委在锦州北宁市组织召开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我省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讨论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一步安排部署今年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期间还将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会议由省农委副主任李忠国主持,省农委主任万福民做了题为《增强创新意识 全面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讲话。

  万福民主任在讲话中对我省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进行了阐述,肯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的作用和取得效果。他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丰富了农村组织形式,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提高了农民的素质;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链,这样使企业摆脱了直接面对农户收购农产品货源难的问题,让企业安于自身的生产和销售。同时农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购销、生产、信息等服务,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降低生产成本,较好地解决了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情,保护了会员自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使农民增收有了一定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渠道。

  万主任在肯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用的同时,还分析了我省农民合作组织亟需解决和规范的问题。他说,目前我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限制和影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解决这些问题,将是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首要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搞好指导和服务,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方法,全面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

  万主任强调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从国情和省情出发,办出自己的特色,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二是坚持农户自愿;三是坚持民主管理;四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五是坚持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合作组织取得的利润是全体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应归成员共同所有。分配时,应遵循合作制的分配原则,在保证合作组织发展的基础上,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合理地分配级本组织成员。

  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万福民主任强调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要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并制定资金优惠政策,今后的合作组织要在农业专项资金上给予支持。

  最后,万福民主任明确提出了今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辽委办发[2004]10号文件。我们将落实政策为重点,开展宣传工作,力争使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明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解决办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相应的环境。

  2、继续抓好试点示范工作。一是对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确定的试点单位开展检查验收;二是2005年省里预计要扶持30-4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单位,对农民带动力强,与产业化生产连结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扶持对象。三是年底前督促全省各示范单位完成工作总结,完成向省政府的工作报告。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扶持政策。今年我委要积极协调财政、工商、民政、税务和金融部门研究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重点研究财政资金扶持、税收优惠、银行金融扶持和注册登记优惠等政策。

  4、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划,确保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稳步规范的推进。

  5、认真做好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立法准备工作。

  会上,锦州市农委、葫芦岛市农委、法库县政府、东港市食用菌协会作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经验介绍,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北宁大棚蔬菜协会。

  各市农委的分管领导、农经部门负责人、部分县农经部门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典型代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省农委有关处室、新闻单位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