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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将上调低保及农村五保补助标准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7-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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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安徽频道电  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把社会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合肥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各类困难群体,从7月1日起将全面上调低保及农村五保补助等标准。

  7月1日开始,合肥市低保标准将由现在的月人均210元调整到230元,资金按原低保金来源渠道分级落实。城市低保标准调整后,企业协保人员的生活费同步调整,三县城镇低保标准也将适当提高。农村特困救助标准将每人每年增加70元,使年人均救助标准达到200元。

  合肥市将根据低保对象的健康状况、家庭困难状况等把低保对象分为三类,实行分类审核,分类保障,特别是对城市“三无”人员(根据排查结果,合肥市共有城市“三无”人员521人,其中患病和重病的230人,无生活自理能力的83人,要求集中供养的占10%)、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实施重点救助。其中城市“三无”人员在全额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将再增加100元。

  同时,农村五保人员的供养水平也将有所提高。从今年起市财政将每人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00元。县、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逐步推行对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