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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部门将筹资6000万支持赣州市新农村建设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7-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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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江西副省长危朝安率领的省政府考察指导组,在结束对大余、全南、龙南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考察指导后,于7月8日在赣南宾馆召开省、市新农村建设协调座谈会。与会的各省直有关部门表示将共筹6000万元资金,在赣州市建设12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潘逸阳,副省长危朝安出席并讲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农工部部长吕滨主持会议,省农业厅党委书记肖茂普,市领导王萍、曾新方、叶玉忠等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就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使用和管理等问题,与我市对口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磋商、协调。

  潘逸阳首先对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对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此次考察指导组一行冒着酷暑深入我市农村,具体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倡导“和谐、创业、发展”方面率先垂范,并将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这是对我市工作的巨大支持和鼓舞,我市一定不会辜负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组织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实做好,为全省的农村工作探索一条新路。

  潘逸阳指出,新农村建设工作着重于“统筹、结合、创新”六个字,以“五新一好”作为载体,把各项工作整合起来。下一步我市要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在农村发展的内生机制上探索新路,使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等发生根本变化,让农民在自己家门口实现现代化。要在具体工作方式和方法上加紧创新;要精心操作,不能纸上谈兵;要解决农村内生型发展机制的建立问题,实现农民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潘逸阳要求,对省下拨的新农村建设资金要确保支付到位。要改变支付方式,以提供实物来奖励,激发农民改变贫困面貌的积极性。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希望省直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使各项资金落到实处。

  危朝安对下拨我市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关于资金落实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期到位。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赣州市对口部门要搞好协调,做好项目。所有的项目在一个月之内必须上报。关于资金使用问题,要把方向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不是新农村建设项目坚决不能算进去,做到方向统一,渠道不变。关于资金管理问题,要上不截留,下不挪用。所有资金必须放到新农村建设上去,必须用在农民头上,各级各部门绝不能截留和挪用。他表示,同意省有关部门和赣州市一起商量确定的120个省抓的新农村示范点。  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