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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次奖励产粮大县 江西34县获奖3亿元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7-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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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近日,中央下达江西省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94亿元。全省34个产粮大县将分别获得金额不等的奖励。据悉,这是国家首次对产粮大县进行奖励。

  据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产粮大县奖励金额是按照其提供的商品粮数量、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核算出来的,对这些县的奖励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县里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但必须节俭办事,按财政部规定合理使用,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