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2002年4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05年5月,全市共有39383户、73667名农村低收入人员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生活困难的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来自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爱。据介绍,这只是北京市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方面,北京市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初步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应急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了北京市农村社会救助水平。
据了解,北京市农村低保标准主要由各区县根据生活水平和财政能力自行决定,保障标准从970元到2880元不等,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调整。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10%享受保障待遇,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人均收入的65%。住房救助方面,1995年以来已连续实施了三个农村特困户危改翻建三年计划,为5000多户特困群众翻建维修住房1万余间。医疗救助方面,依据2004年11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98万余元,资助6.9万余名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合作医疗。此外,依据2005年1月出台的《北京市贫困孕产妇医疗资助暂行办法》对农村贫困孕产妇进行专项救助。教育救助方面,也依据相关政策为农村低保等特困家庭的中小学生减免学杂费和书本费,设立“人民助学金”对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救助。
另据介绍,北京市已基本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管理制度,分级编制了灾民救助工作预案,进一步提高突发危机应急救助能力,保证了灾民贫困户的基本生活。社会互助作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得到了长足发展,北京全市已建立接受社会捐赠站点620个,遍布市、区、乡、村的捐赠网络初步形成;目前已接受捐赠款物价值22亿元,为灾区、贫困地区的扶贫和救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此过程中还形成了“爱心家园”这个慈善事业著名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