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农民的技能培训,拓宽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就业渠道,河口区新户乡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把实施“十、百、千” 青年农民技能培训工程,作为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措施来抓,制定出台了《新户乡关于实施“十、百、千” 青年农民技能培训工程的意见》,对实施“十、百、千” 青年农民技能培训工程的培训费补助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新户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实施“十、百、千”青年农民技能培训工程,乡政府每年拿出10万元专项资金,按人均补助1000元的标准,资助100名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外出参加技能培训,学习实用技术。包括挖掘机操作、厨师、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实用技术。凡是本乡农业户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通过个人申请、村级推荐、乡政府批准备案,其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获得培训学校颁发的 “毕业证”、“结业证”或“上岗证”(职业资格证)的均可享受培训费补助。通过实施“十、百、千” 青年农民技能培训工程,激励回乡高、初中毕业生落榜不落志,能够使其尽快学到一技之长,掌握一定的实用技术,拥有就业“敲门砖”,走向社会有用武之地。这样,一方面解决回乡高、初中毕业生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可促使他们为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