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切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对4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地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域内的国有或集体农场、牧场,全部免征了农业税,全省农民负担的农业税及附加比2004年减少了11.3亿元,减幅为61%,农民人均负担下降到13.5元。
在减免农业税的同时,全省普遍推行了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农村报刊征订限额制,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落实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同时,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定点监测和案件查处制度,把农村税费、涉农补贴等列入农民负担监督卡。还围绕农业用水、用电、土地补偿、教育收费、报刊征订、假劣农资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治理力度,上半年全省查处案件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