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发挥自身职能,通过经常性、不定期地开展食品安全打假,对违法行为予以重罚。二是积极与乡镇、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密切联系,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各乡镇开辟专栏,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被省局列为黑名单的食品,抵御假冒伪劣商品流向农村市场。三是对屡教不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经营人员从重处罚,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组织辖区内各大型超市、商场及批发大户,签订诚信责任状,约定经营者不得为牟取非法利益向农村批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向农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