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滥用国家免检标志欺骗消费者,“金龙鱼”玉米胚芽油和山茶油近日被质监部门查处。昨日,记者对成都食用油市场进行调查,只发现“金龙鱼”玉米胚芽油,而未发现该品牌山茶油的踪影。生产这两种食用油的广西防城港新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田元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完全是误解造成了这场风波,此事件与产品质量无关联。
涉名食用油成都还在卖
昨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家乐福、好又多、互惠超市、红旗连锁等食品卖场,只发现了“金龙鱼”玉米胚芽油,未见“金龙鱼”山茶油踪影。所见的“金龙鱼”玉米胚芽油外包装上除“QS”等标志外,没有印有国家免检标志,产品包装上标明的制造厂商为四川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场只涉及一种产品
据了解,“金龙鱼”食用油的生产商之一——广西防城港新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因冒用国家免检产品标志欺骗消费者,4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查处。此次涉事的“金龙鱼”玉米胚芽油与山茶油均为“新海油脂”生产,而“新海油脂”为嘉里粮油的分公司。
昨日下午,嘉里粮油新闻发言人田元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新海油脂”生产的“金龙鱼”玉米胚芽油主要销往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地,成都不属该产品的供货地区,目前成都市场销售的“金龙鱼”玉米胚芽油系嘉里粮油下属另外公司生产;而“新海油脂”生产的“金龙鱼”山茶油主要销往广东、上海、北京,目前只有很少部分在成都销售。“新海油脂”之外公司生产的“金龙鱼”食用油,不存在“滥用免检标志”的问题。
厂家:误解了免检概念
田元智解释称,此次被质监部门查处“滥用免检”缘于公司对免检概念误解所致,与产品质量无关。2003年,“新海油脂”公司获得“金龙鱼”牌花生油、大豆油、调和油三种产品的国家免检证书,证书上标明的适用范围是“金龙鱼食用植物油”。“当时,公司认为‘食用植物油’是一个品类的概括,而山茶油和玉米胚芽油属于食用植物油,就误解为在这两种产品中也可以标称国家免检标志。”田元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