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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县域落后状况 湖北扩大32个县市经济自主权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8-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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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不断探索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扩大县市社会和经济管理权限,到今年7月底,全省已向32个县市下放了管理权限,由这些县市先行一步,以促进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

  湖北省现有76个县、市、区,大多数属“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县域经济活力不足、实力不强、财政困难,成为湖北经济的一条“短腿”。

  为了改变县域经济的落后状况,从2003年6月起,湖北开始分批扩大县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权限。

  湖北下放给扩权县市的管理权限有200多项,使扩权县市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等方面,享有与省直管市相同的权限。原来须经市(州)审批或由市(州)管理的事项,现改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管理;原来须经市(州)审核、报省审批(审核)的,改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审核);对财政直管县,则实行了信息直达、项目直达、资金直达、财政直管。

  行政审批审核环节的减少,提高了行政效率,据有的县市匡算,缩短的行政运行时间和降低的行政成本均可达60%,对扩权县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上半年,先期扩权的20个县市招商引资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以上。财政省直管县后,有效避免了资金下拨中被截留和改向的情况,保证了扩权县市资金调控职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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