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市有关部门出台了《牡丹江市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规程》,这使牡丹江市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了标准、原则和程序。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原有的“一车两工”等公益事业办法已废止,此《规程》是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牡丹江市农村的实际而制定的。《规程》规定的筹资筹劳标准是:每位村民年筹资最高不得超过12元,筹劳对象是本村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的全体劳动力;按劳动力计算,一般每个劳动力每年出工不得超过8个标准工日,因特殊情况增加筹劳的,以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县级农经管理部门批准,最高每个劳动力每年出工不得超过15个标准工日。
《规程》的方法和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在走访、调查和广泛征求大多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本村公益事业3至5年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村民委员会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于每年第一季度召开班子会议,拟定当年所议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村民委员会本着量力而行、减轻负担、勤俭节约的原则,制定所议事项的预算方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盖章后,组织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所议事项和预算方案要在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前3天通知全体村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