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五年的努力,江苏农村税费改革基本完成了“正税清费”的目标,全省农民负担下降九成,人均减负159元,目前已进入综合配套改革阶段。
记者从江苏省农民减负增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五年来,江苏各地按照“旨在减负、重在兼顾、成在配套”的改革思路,围绕确保农民负担减轻、确保乡村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基本需要的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先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以及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生猪屠宰税”和“农林特产税”,取消了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工”制度;同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规范税费征管秩序和基层政府行为。
2005年,江苏省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使得江苏农民提前告别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进入了“无税农业时代”。
农村税费改革大幅度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现在江苏省农民的负担总额已由改革前的90多亿元下降到10亿元左右,人均减负159元,亩均减负149元。
农村税费改革带动和促进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配套改革,乡镇大幅“缩水”,到2004年底,江苏省乡镇总数减少了39.2%,行政村总数减少44.2%,村干部减少近一半。
为进一步调整了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江苏省财政资金分配开始向农村和基层倾斜。2005年省级财政安排的与农村税费改革相关的转移支付已达到60亿元左右;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从2000年的55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94亿元,今年又解决了教师省标工资发放问题,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在全省范围内消除了中小学危房;加大了对村级组织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了村级“三项资金”制度,保证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需要。
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还把农村基层干部从催粮要款中解脱出来,减少了干群之间的矛盾,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农村经济得以健康快速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