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农牧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根据有关规定,省农牧厅决定从今年起对全省第二批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分批进行验收。
这次验收的基本条件是:基地具有一定的规模,申请验收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蔬菜(水果)种植面积要在5万亩以上,通过省上认定的无公害蔬菜(水果)基地面积至少要达到1万亩以上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定基地,中心示范区面积占到认定的无公害蔬菜(水果)基地总面积的10%以上,示范基地及示范区要有明显标志,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自2003年示范基地县创建以来,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创建期间无大的农产品质量事件发生;创建材料完整;明确执行国家或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水果)技术规程,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等。验收时间要求,8月中旬前示范基地创建县自验,9月底各市(州)完成验收并上报验收材料。(来源:甘肃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