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湖北武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议提出,按照“合理引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将对自愿参加培训的农民给予相应标准的补贴。
——鼓励职业学校招收武汉市农户子女参加职业技能学历教育。职业学校通过“订单式”培训,年输送300名以上技工类毕业生到武汉地区制造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每个毕业生8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学校办学补贴。
——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增设制造业技能培训班。按照相关要求培训,结业时达到中级工水平、签订劳动合同达一年以上的学员,一次性补助500元;对实习设备价值较高、培训收费在1800元以上的技工类学员,一次性补助800元。
——普通工种及三产业岗位技能培训班,培训时间1—3个月,内容以传授操作规范和实际操作技能为主,辅以必要的基础知识,结业时达到初级工水平,推荐就业率80%以上,每名学员一次性补助200元。
——增加对引导性培训的补贴。对培训时间15天左右,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推荐就业率80%以上的培训班,每名学员一次性补助100元。
——培训机构收费必须通过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享受政府补贴的农民子女参加培训,其缴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普通班标准。
——每个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老区和贫困地区贫困户子女参加时间在2个月以上、收费400元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每人4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学员结业后,参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并优先推荐转移就业。
据悉,今年武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目标是5.2万人,1至7月已成功转移3.5万人。会议要求,坚持转移数量与转移质量并重的方针,全面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培训基地的资质认定和规范性管理,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落实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培训、就业、维权”一条龙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