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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今年粮食补贴亮点多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9-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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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2005年粮补发放进度的加快,关注的目光越来越多,不少读者咨询谁可以享受这一政策,补贴品种又有哪些?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连线呼市财政局,请相关负责人为您点亮点。

  亮点一:种粮农民成为粮补发放对象

  今年,我市粮食补贴发放对象为种粮的农民。企事业单位、个体户以经营为目的从事粮食生产的和已撂荒的计税耕地不享受补贴。农户转包的计税土地,补贴发放对象由各旗县区自行确定。

  补贴品种为玉米和小麦,补贴标准以各旗县区提供的商品粮数量为依据,每斤商品粮补贴0.03元。

  亮点二:补贴方式有三种

  对种粮农民实行三种补贴方式,即按计税面积补贴、按计税常产补贴、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具体情况为:按计税面积补贴,就是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依据,确定每个农户享受的补贴额;按计税常产补贴,是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常产为依据,确定每个农户享受的补贴额;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是以农户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为依据,确定补贴额。

  亮点三:资金安排设专户

  粮食补贴资金从呼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安排。各旗县区财政部门要在所在地农业发展银行设立的专户进行资金收付,所属各乡镇要在农村信用社设立的专户进行补贴资金发放。

  亮点四:支付之前要公示

  为了让农户清楚补贴情况,各乡镇要将每个农户补贴的粮食数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项内容公示到村,接受农户监督;要让粮食直补资金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兑付。

  粮补发放时,农户凭有效身份证明并在《粮食补贴花名册》上签字盖章后兑现,不允许集体代领。

  亮点五:严管资金“四不准”

  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除直补资金外,其他任何资金不允许在专户内核算。资金发放要求“四不准”,即不准随意变更粮食补贴的计算依据和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以任何名义抵扣任何税费,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现时间。

(责任编辑:wq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