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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整治液态奶市场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10-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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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生命健康安全,广丰县工商局从9月底开始,对液态奶生产经营开展了专项整治,对全县液态奶加工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对无证、无照经营液态奶的加工点坚决予以取缔。

  在整治工作中,该局对流通领域液态奶的包装标志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不论数量多少,均要求生产企业至2005年10月15日止,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少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少于主要展示面高度1/5的汉字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在原料比例。对未按前述规定标注复原乳字样和未在产品配料中表明复原乳比例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来源:上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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