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将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以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其中省财政预算资金不少于500万元。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这是11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刚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获悉的。
近年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日趋显现。为了将其引领全省农民增收致富的功能发挥得更加充分,今年以来,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全力支持这一经济组织做大做强。10月上旬,省政府大幅削低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准入门槛,规定只要有5人以上出资,出资额达1万元以上,即可给予工商登记。改变了过去在注册时与普通企业一视同仁的做法。
紧随其后,省政府办公厅此次又专门发出了文件,除明确提出加大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外,同时强调进一步加强对该组织的指导和引导,鼓励该组织扩大经营范围、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还要求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落实税收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