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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加强农资市场整治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12-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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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今年以来,长兴县农业局根据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的特点,制定了农资打假与监督工作的具体方案,突出重点,使农资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对农药、化肥、种子、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负责人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44人次。据统计,在此次宣传培训活动中,共发放资料20800余份,张贴公告30余张,电视、报纸报道3次,制作标语17条,接受咨询300余次,投诉25次。

  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为严厉查处生产和经营假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以种子、化肥为重点的春季集中执法行动,以农药化肥为重点的夏季执法行动,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执法行动,同时开展了全县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据统计,今年共出动执法检查35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300余家,查获违规单位25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起,涉案金额25万多元。

  加大对甲胺磷等“两高”农药(毒鼠强)和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力度。与江苏宜兴、安徽广德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查禁甲胺磷等“两高”农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销单位和农户自觉抵制销售、使用甲胺磷等“两高”农药和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重点与包漾河周边乡镇30余家农资经销点签订了不销售甲胺磷等“两高”农药的承诺书;加强查禁力度。在整治中,该局共出动执法检查150人次,检查经销单位200余家,检查集贸市场16个,接受举报投诉6次,查处违法经销单位5家,查获甲胺磷33公斤,呋喃丹79公斤。

  在全县防治水稻条纹叶枯病工作中,与全县200余家农资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停止销售吡虫啉复配剂农药,只销售吡虫啉单剂农药。与泗安、林城、二界岭、和平等秋蚕生产重点乡镇100余家农资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在秋蚕生产期间不销售杀虫双、杀虫单等有机氮类和菊脂类农药。

  此外还妥善处理了吕山、雉城、李家巷、和平等11个乡镇因“布谷鸟”拌种导致大面积单季晚稻成苗率严重下降事件。(长兴政府网)

(责任编辑:wq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