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3.29万农民加入新农合
“没想到只交了10块钱,却能补给4万多,新农合真是政府给我们的保护伞。”近日,广饶县石村镇王家村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许英,因病毒性脑膜炎住院,当他接过4万多元的大病补偿金后激动地说。
截至11月底,省级试点县共有1845.7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2005年参合率是84.57%。启动试点3年来,省级试点县累计筹集资金7.19亿元用于农民防病治病补偿,1234.36万人次获得医药补偿费3.85亿元,其中获得补偿医药费数额超过5000元的1929人,超过1万元的518人;213.62万人次享受到免费体检。同时,全省还有15个设区的市在49个县(市、区)的396个乡镇开展了市级试点,参合农民1017.59万人。省、市两级试点覆盖农村人口2863.29万,占农村总人口的46%。
46个试点县参合率达84.57%
农民认同度高,参合率逐步上升。根据全省近千份农民调查问卷和调研走访的200多位农民的反馈意见,其对新农合的认同满意度达到100%。农民参合率稳步提高,2005年,46个省级试点县参合率为84.57%,而寿光市则高达97.6%。
试点推广促进了农民医疗消费和健康观念发生新的变化,增强了农民自我保健和健康投资意识,试点县农民的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次明显增加。东营市农民因病就诊率由2002年的75.1%上升到目前的90.3%,农民的人均医疗费也由106元上升到了358元。
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由县、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组成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建立,部分地区还建立了以多方筹集资金、资助特困农民参合及救助大额医疗支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地还探索对目录用药实行县级集中招标、乡镇统一配送、村级安全使用的方式,让农民吃上放心药、便宜药。青州市从2004年9月开始对乡村卫生院979种药品进行了大幅度降价,其中58种常用药品平均降价幅度低于政府定价54%。东平县州城镇公开承诺全镇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参合农民发现高于价格的予以退款。
筹资额度明显偏小
专家测算,合作医疗基金达到农民年医疗消费的20%,人均纯收入的1.5%—2%,才具有保障作用。2004年山东省人均医疗消费为17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04元,按上述比例合作医疗资金人均应该达到35—50元,山东省东部发达地区人均筹资约30元,但中西部只能维持在20元左右,因此筹资额度明显偏小,统筹能力不高,互助共济的作用不强,导致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有限,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较差。
据调查,多数试点县参合的农民门诊费用只能报销10%—20%,大病报销5000—10000元封顶。由于报销比例低、额度小,农民就觉得小病报销太麻烦,大病补偿太少不管用,这就违背了新农合制度设立的初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
提升合作医疗的保障能力
2006年,全省新农合试点县(市、区)总数将扩大到87个,占全省农业县(市、区)的65%左右,覆盖全省农业人口的70%;2007年试点县达到80%以上,在全省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前1年实现国家确定的目标。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中西部贫困县扩大试点,东部地区要进一步加快步伐,要以让患者就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为目标,确保农民不吃假药、价格合理、就近医疗。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增加农民负担且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民的筹资额度,同时不断探索集体出资,社会企业个人捐资等多种筹资方式,壮大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力,提升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补偿方式上探索多种形式,对当年未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参合农民,应免费进行健康查体。
对合作医疗基金进行审计
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健康权益,山东省监察厅、人事厅、卫生厅、财政厅12月20日出台《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试行)》,对新农合的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规行为,给予处罚和处分。从明年1月1日实行。
而对于资金的监管,山东省要求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定期对合作医疗基金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