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逐步涌现出来的新型民间社会组织,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按照规范的章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立,为农民增收取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云南省政府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关键措施,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文山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通过严格筛选,共向省上申报了8个项目,有7个项目得到立项扶持,扶持资金共计68万元,扶持的项目是:文山县林果协会、砚山县稼依生猪产业协会、西畴县坪寨乡南洋椒产业协会、马关县长篾厂乡草果产业协会、丘北县食用油料作物开发协会、广南县生态林果产销协会、富宁县新华镇各甫养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