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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看病报销医药费封顶线不低于1万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6-01-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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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从2006年1月1日起,河南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在看病报销时,报销封顶线从原来的5000元升至1万元。

  目前,河南省卫生厅、河南财政厅就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实施方案出台了实施意见。因今年财政补贴翻番,其中,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报销封顶线暂不得低于1万元。

  据介绍,自今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的补助标准均去年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河南省卫生厅和河南省财政厅发文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增加的财政补助,主要用于大病统筹。调整家庭账户设置标准,今年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家庭账户。

  从2003年9月,河南省25个试点县首批推行该制度,试点县的农民住院医疗费报销的封顶线多是5000元。今年,河南省进一步将该制度的试点县增加至64个,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从原来的20元提高到了40元,河南省卫生厅也决定在此基础上调整农民看病报销的起付线、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起付线的一般标准是,乡镇卫生院100--300元,县级医院300--500元,县外医疗机构500--800元,封顶线则从以前的5000元提高至1万元。

  对于一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年度内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起付线应降为按所住医疗标准起付标准的5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按规定转院治疗,或出院后15日内因同一种病再次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对于部分慢性病、地方病和住院分娩等到,要逐步纳入大病统筹。

(责任编辑:wq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