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闲时节,原206国道途经石城县境内被废弃的公路上热火朝天,屏山镇长江村、珠坑乡珠坑村、横江镇丹阳村、龙岗乡兴隆村等公路沿线的近千名农民,正挥锄扬锹忙于复耕,播种新绿。
几年来,石城县境内的206国道、石城至福建宁化的省道,以及县城至宁都田埠、屏山至宁都固村等10多条出境公路先后兴建或改建,形成了县乡“8”字型水泥公路半小时交通圈,60多条乡村、村组水泥公路改建总里程达270多公里。随着公路改造、改线和公路等级的提高,产生了大量的废弃路段,占地面积近千亩。为做到土地占补平衡,稳住可耕土地总量,该县国土与建设、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废弃公路进行勘察测量,并根据废弃公路的地质构造状况,制定出复垦开发计划。对零散废弃公路路段,分别改造成旱地或水田;对相对集中连片废弃公路路段,分别复垦改造成果业用地、旱作地或养殖水面,在复耕地种上了瓜果、蔬菜等农作物。
为激发当地农民复耕和“回收”利用废弃公路的热情,该县规定,所有复垦废弃公路整理出的耕地,其所有权归国家或乡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流转到参与开发的业主或农民。到目前,全县已从废弃公路中复垦出耕地600余亩。 转自: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