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经管局副局长马向荣告诉记者,去年我省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达4.42亿元,人均19元。
“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从2005年起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以实现农民‘零’负担,进一步激发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去年新年伊始,全省2300多万农民兄弟就收到党和政府送来的一个价值4.4亿多元的大“红包”。据了解,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农村税费改革前,我省农民负担的税费有农业税及其附加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乡村的“三提五统”以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集资,人均近90元。改革后,我省取消了乡统筹费和农村教育集资、屠宰税、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逐步取消过去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