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耕备播工作的陆续展开,良种已经进入销售季节,一些不法商户为赚取非法利润,从外地购进没有包装、产地和生产日期的大包农作物种子。为避免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山东东营市种子管理系统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开展“种子质量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发放明白纸等宣传媒介,加大种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良种时要多看、多听、多问,一定要认准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及时索要发票凭证,保证种子质量安全,并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要认准证件,购买合法种子经营单位及其种子代销经营者的种子,不要随意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者销售的种子。
二是购买经过国家审定或山东省审定的具有品种审定编号的合法种子。切勿盲目追求新品种而轻信推销者的歪曲夸大宣传,导致不可挽回的利益损失。
三是购买包装、标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种子,不要购买散装种子或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种子。同时要熟悉了解所购品种的特征、特性和栽培要点,根据当地实际选购适宜品种,并严格按照包装袋或销售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科学栽培。
四是购种时要及时索取购种凭证、品种简介、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等有关证件和资料,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品种名称、数量、等级、价格等重要信息,并将其与种子包装袋完好保存。不要接受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等。一旦发现所购种子有质量问题并造成损失时,要持购种凭证、种子包装袋等索赔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索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东营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