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要快于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确保增长6%。
近两年,我省农民收入扭转徘徊局面,出现较快增长势头。2004年安徽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17.5%,是1997年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2005年在较高起点上,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41元,比上年增加141.6元,增长5.68%。其中,工资性收入人均1010.1元,增加125.4元;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1499.2元,增加10.1元;财产性和转移性纯收入人均131.7元,增加6.1元,农民收入多年低速徘徊的局面得以改变。“十五”时期我省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6.4%,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农民收入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下降10.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比重上升9.9个百分点,劳务经济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
“十一五”期间,我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任务,把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第一指标,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农业部提出的“九大行动”,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奋力实现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力争到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00元,年均增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