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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推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 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6-02-2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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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市是山西省主要粮棉生产基地,每年需要种子0.5万吨。管好种子市场,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一直是运城市工商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运城市工商局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总体要求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在种子管理上推行了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先后对全市122家主要经营小麦、玉米、棉花种子的经营户1378个品种进行索样备查封存,将15200公斤不合格种子退出市场,从源头上切断了劣假种子流入市场的渠道。

  针对农民从购买种子到发现问题时间跨度长,种子实物证据难以取得,从而造成农民投诉难、办案取证难等情况,该局认真调研种子流通的每个环节,总结梳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 仔细分析其产生原因,积极寻求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措施,把种子市场的监管重点确定为事前防范,在继续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户经济户口、强化市场巡查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严把准入关口上,在棉花、玉米等大面积播种的农作物种子上,推行抽样留存备案的实物备案制,变以往的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

  一、严格准入,防患未然,从源头遏制劣质种子流入市场

  该局在推行种子留样实物备查制度时,要求所有的种子经营户每购进一个品种、一个批次的种子,必须及时填写申请备案表,到工商所进行备案,凡未经审定、登记、存样的种子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在备案过程中,他们严格执行“三查一存”备案流程。即,一查进货渠道,检查种子是否是从正规渠道或来源购进,要求经营者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原始进货发票单据。二查种子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要求外包装和标签必须标明生产厂家或分装商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三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有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存是指经专管员审核完毕,符合入市条件后,执法人员上门对每批种子进行留样备查,与经营者当面对农资经销商销售的种子按品种随机采集适量,作为样品封存在采集袋中,袋上注明封存时间、样品来源、样品名称和有效期等要件,并逐一填写《商品质量备案表》,同时在封口处加盖工商部门和经销商的公章,一式两份,由经营户和工商所各保存一份。这些样品将被保留一个农业生产周期。种子销售后若出现投诉或引发纠纷,该样品做为鉴定依据,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购买假种子后定性难、索赔难、责任追究难等实际问题。

  永济市是棉花主产区,全市重点对棉花种子实行了特别监管。建立起了统一的种子样品质量保证存样库,他们在对经营户实行种子实物备案的同时,还从农民所购的种子中提取少量样品装入统一的样品留存袋,标明商标、名称、购买人及购买日期加盖经销商章封存交于所属工商所,然后由工商所登记编号后统一交于存样库保存,以备发现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2005年9月,万荣县县城某种子经营户要求备查的“屯玉6号”玉米种子,因外包装未注明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北城工商所要求其将该批共2000公斤的种子全部返还厂家。万荣县县城某经营户购进的4000公斤“晋棉31号”棉种,在备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包装标签不全的问题,而被工商部门强制要求退市。实施先行抽样保存备案制度以来,万荣县工商部门已先后审查送检种子样品116份,其中符合备案条件,已抽样封存110份。对不符合要求的种子,均严格按照退市制度,要求经营户进行了退货处理,共计下架退市种子8200公斤,从源头上切断了劣假种子流入市场的渠道,为农民避免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标本兼治,堵疏并举,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

  推行先行抽样实物保存备案制度的同时,该局还注重标本兼治,努力健全长效监管制度,切实规范种子市场经营行为。在完善经济户口制度、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市场巡查制度、质量抽检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多项制度的基础上,他们要求各经营户发挥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积极探索先行赔付、农技跟踪服务制度等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做到进出有台账、销货票、信誉卡、诚信经营承诺书,产品流向清楚,售前检验,售后留样备查,营业场所、贮藏保管设施符合必要条件。并加大对种子经营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户,依法严厉查处证照不全、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不明以及经销“三无”种子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种子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虚假宣传的行为;积极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资经营者打通绿色通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临猗县工商局突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无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伪造、变造、买卖许可证、经营未经审定通过品种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他们深入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和种子经营主体检查清理活动,重点对种子来源、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把好种子质量关。临猗县对21个种子经营户的62个种子品种建立了生产经营档案,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受理涉种申诉举报

  为使种子留样备查制度深入人心,促进种子市场的规范有序,切实起到保护“三农”的作用。运城市工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红盾护农进市场、进田间、进地头”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单、标语横幅、在集贸市场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广泛向农户、种子经营户宣传种子真伪优劣的辨别知识、抽样备案制的重要意义和操作流程,使得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大为提高,大部分的农户在在购买使用种子时,都清楚了应索要购物发票,并妥善保管。在使用种子时也能按使用说明书使用,并适当留有样品,一旦发现所购农资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给农作物造成损害,就可以持发票及所存样品向经营者索赔,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随着“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日臻健全,也为农户举报申诉提供了更为便捷的维权渠道,也为种子留样备查制提供了一个支撑平台。2004年4月,万荣县工商局北城工商所在对县种子公司“晋棉31号”棉花种子进行备案过程中,接到光华等乡镇群众举报,称这批棉种发芽率大大低于广告宣传的标准。该所立即着手进行调查,深入农户地头调查取证,远赴三门峡对种子质量进行检测,最终圆满查处了这起涉及全县6个乡镇、59个行政村、629户棉农的特大种子案件,为棉农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盐湖区工商分局在黄河农业科技市场对种子经营户的每种产品抽取样品,由工商所、市场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三方签字盖章,分别封存,留备核查。2005年已为该市场20多家主要经营小麦、玉米、棉花种子的经营户进行索样备查。芮城县工商局2005年在种子备案过程中发现12个品种不合格,并对3个品种退出市场,强行下架,有效维护了种子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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