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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2006年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6-02-2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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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浦农产品的认证工作,更好地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扩大农产品认证规模,使青浦的农产品质量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区农委研究并制定了2006年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2006年在农产品认证政策上继续给予扶持,但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方可享受。在原有认证产品基础上再扩增认证面积达到规模标准的给予减半扶持。具体的规模要求为: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水稻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经济林果、瓜果、蔬菜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水产养殖面积200亩(特种水产100亩)以上;食用菌种植规模100万包以上。

  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申报:水稻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经济林果、瓜果、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水产养殖面积100亩(特种水产50亩)以上;食用菌种植规模50万包以上。申报有机产品除外。

  除规模要求外,农产品认证申报还必须在布局、生产标准、建立档案等方面符合要求。

(责任编辑:wq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