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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民看病难 成都市政府出钱办公立卫生院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6-03-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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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本报报道了都江堰市在乡镇卫生院试点医药分家、政府出钱统一“买”药“买”公共卫生服务的事。记者昨日从全市卫生工作会上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农村乡(镇)公立卫生院规范化建设下发了多个文件,至明年上半年,我市所有建制乡(镇)都要建立起政府出钱办的、农民“看得到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公立卫生院。

  生存模式改变

  “三分开”告别以药养医

  乡(镇)公立卫生院既然姓“公”,就要让农民看得到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因此,公立卫生院将首先进行制度改革,实行医药分开、收支分开、管办分开等,改变乡(镇)卫生院“以药养医”的生存模式。

  机构设置规范

  标准化人员全部聘用

  机构:1个乡(镇)办1所

  据悉,一个建制乡(镇)由政府举办1所公立卫生院,实施乡(镇)公立卫生院对所辖区域内村卫生站的一体化管理,并对村卫生站进行规范化建设。

  服务:公共卫生+基本医疗

  乡(镇)公立卫生院提供的是以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为主的综合性服务,类似于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也将转变服务模式,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家庭进行服务。

  人事:职工实行全员招聘

  乡(镇)公立卫生院人员全部聘用,而且院长也通过在本区(市)县或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选用,院长要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待遇:工资保险一样不少

  据悉,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取决于乡(镇)公立卫生院的业务收入,而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则不低于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与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工作人员比照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要买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软硬环境升级

  救护车政府统一配备

  由政府出资,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貌、统一标识、统一装备”的原则,对乡(镇)公立卫生院进行标准化建设,在房屋和设备配备上保证卫生院能进行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配备:七大设备一应俱全

  根据各乡(镇)卫生院现有水平,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卫生院将分为“有床型”和“无床型”:本乡(镇)常住人口有1—3万人的,设为有床型乡(镇)公立卫生院;城市(含县城)周边的乡(镇)设为无床型乡(镇)公立卫生院,但根据需求可设观察床位。

  市上将安排专项经费,给每所乡(镇)公立卫生院重点组织配备救护车、多功能产床、X光机、B超、半自动生化仪、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等七大设备。

  医生:非卫生技术人员禁入

  从今年起,凡不具备医学院校大中专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乡(镇)公立卫生院从事临床医疗服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乡(镇)公立卫生院安排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到2007年,实现乡(镇)公立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达不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要被清退。

(责任编辑:wq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