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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征地补偿款将直接支付农民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6-04-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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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3月28日电:来自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消息称,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和生活出路,广东将设定征地补偿款最低保护标准,把征地补偿款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并逐步建立相应的帮扶安置机制。

  为保障农民利益,提高征地透明度,广东省明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要举办听证会,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听证的,要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经过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

  同时为减少中间环节,广东省已全面试行征地补偿款实名支付制度,征地补偿款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今后原则上不再搞征地包干,避免层层克扣、截留征地补偿款。同时全面落实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防止新的拖欠。

  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方面,广东在保证货币安置兑现落实外,还重点抓好社会保障安置、留用地安置、就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等多种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各负担一部分的原则筹措资金,对被征地农户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按征地面积的10%-15%比例划出留用给被征地单位作生产发展用地,壮大集体经济。

  同时,该省还建立征地安置补助专项资金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资金,建立征地安置补助基金,设立专户,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困难补助。

(责任编辑:wq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