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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新规:市长县长保护耕地不力将受罚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6-04-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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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29日电:广西的市长、县长是当地保护耕地的“第一责任人”,举措不力者所辖地区将被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并依法追究责任。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规定各市、县人民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市长、县长为第一责任人。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赵志萍介绍,从2006年起,每5年为一个规划期,在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将进行考核。

  据悉,对考核任务完成到位的地区将得到适当奖励,比如预先缴纳的5万至10万的风险抵押金会双倍返还,并得到中央和自治区支配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政策倾斜,“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我们也出台相应惩罚措施,除扣压其风险抵押金外,还将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有关负责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赵志萍说。

  目前,这一《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细则还在进一步完善当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和市一级政府签订了责任状。“下一步就是市一级政府和县一级政府签责任状,责任层层往下落实。”赵志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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