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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正在考虑让农民合法的宅基地上市流转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6-04-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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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3月29日电:“发达地区的宅基地怎么管好?今年我们将作为大问题研究。”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在28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有关部门今年将对全省宅基地进行调研,尽快制定出台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正在考虑能否采取补办费用、通过市场规则的方式,让农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上市流转,以使农民分享土地出租、出卖、出让获得的利益。

  按照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农民超标拥有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并不少见,尤其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随着城市建设推进,城中村宅基地“含金量”越来越大,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巨大价值已经显现出来,农民不愿意因身份问题而放弃已经到手的土地使用权,于是出现了“城乡两栖”的现象。一些农民,即使在城里有很好的工作,有车有房,也不愿放弃“农民”身份。有的“城里人”也通过“门路”买下农民的宅基地,重新建房或自住或出租。如广州海珠区某城中村村民陈阿婆一家,将宅基地上建的12间房子全部租出去,每月租金收入就高达上万元,一家人都搬进了城中村附近的一个花园小区居住。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文甲忧虑地表示:“等20多年后中国达到16亿人口时,如果大部分人城乡两头占地,土地资源将难以承受。”刘文甲介绍,我国现有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已足够16亿人口达到世界发达水平的用地需要,但从结构上来看,总量的5/6是分散在农村的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不能直接用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要。

  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草案仍处于修改阶段。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表示:“关于承包地、宅基地,能否允许抵押、流转,我们要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意见。”杨景宇还透露,关于农村宅基地,有些人说允许流转,有些人说不许流转,有些人说允许有条件地流转,“这个问题还得再调查研究”。

  “面对现实,要找出路。”林浩坤说,要承认宅基地的资产性质。加强管理农村宅基地,是好事也是难事,已成为全国各地面临的重大课题。无论用哪种改造方式,都需要妥善解决各方面的利益冲突,村民利益和外来人口安置都应成为政府重点考虑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已按省的要求,制定出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试行办法,今年1月市国土房管局多次召开研讨会征求意见。与会专家透露,试行办法条款仍停留在原则性层面。一级市场土地供应越来越稀缺,大量集体建设用地上市无门,对此,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梅杰夫委员也提交提案,建议为集体土地入市前建立地籍档案、在局部地区试行流转。

(责任编辑:wq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