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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40万农民受惠阳光工程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2-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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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就业率达到87%,就业农民月平均收入超过700元已经走过的2004年,“三农”无疑是这一年时代的最强音。年初,伴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应运而生,在“阳光”照耀下,一批批农民正走进课堂,走向城市,寻找到了新的就业岗位,他们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近些年随着农民工逐步向城市的涌入,一方面,城市里大量农村劳动力得不到充分就业;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却出现了“民工荒”、“招工难”的现象。在这一“怪圈”的背后,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用工单位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正逐步凸显出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经迫在眉睫。“阳光工程”的开启为这一矛盾的缓解提供了有益的探索,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了门路。记者从农业部科教司了解到,截至2004年12月底,阳光工程共计培训农村劳动力240万人,转移就业210万,培训就业率达到87%。在就业率大大提高的同时,农民的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接受过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转移输出后,月收入平均达到700多元,比在家务农高出400多元,比未接受技能培训的转移人员普遍高出200元左右。

  订单培训,有序转移农民盼望外出就业,但往往苦于找不到门路,阳光工程的实施,给农民外出就业送去了订单,调动了农民参加学习的积极性,这就是阳光工程强调的“订单培训”。为了能做到“订单培训”,各地在认定培训基地的过程中,不仅要求培训单位有较好的培训条件,方便农民接受培训,更强调培训单位要有稳定的转移就业渠道,有较大规模的职业介绍能力。“订单培训”模式,减少了农民的盲目外出,实现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

  为此,各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选择当前用工量大的建筑、制造、餐饮、酒店、家政服务等岗位为重点,开展“订单培训”,探索出了“校企联合”、“校校联合”、“校乡联合” 等有效形式,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部分学校还把教学点延伸到乡村,降低了农民培训的成本,调动了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各地在实践中还打造了一批像“川妹子”、“重庆师傅”、“米脂家政”等在全国有影响的劳务品牌,扩大了市场效应。为了促进阳光工程的有效实施,各地还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画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农民参加培训;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民外出就业招聘现场会和劳务对接洽谈会,为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和农民牵线搭桥;积极开展农民就业跟踪服务,配合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为农民外出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资金扶持,补贴到人为推动阳光工程的实施,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了2.5亿元专项资金,对参加培训的250万农民按人均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中央财政投入的带动下,各级财政纷纷加大对阳光工程的配套投入。据初步统计,2004年全国仅省本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达到3亿多元,重庆、黑龙江、江苏、云南等省的培训配套资金都达到了3000万元以上。重庆市除安排2000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外,还统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移民中的培训资金1800万元,加上中央1500万元的阳光工程补助经费,共筹集5300多万元对全市参加培训的20万农民进行直补。黑龙江省财政去年安排了3000万元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加上中央财政的1000万元阳光工程补助经费,全省筹集培训补助资金4000万元,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

  机制创新,阳光普照为了保证阳光工程的有效实施,农业部等六部委确定了“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实施原则,按照“权责下移、以县为主”的要求,建立了“面向社会招标培训基地、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培训保证农民就业”的阳光工程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项目管理办法、基地认定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检查验收办法,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保证培训工作的规范落实。去年承担示范性培训任务的26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总局共1393个县(市、区、团场)认定了5215个培训基地。在认定的培训单位中,既有农业、教育、劳动、科技、建设等系统的公办教育培训单位,也有一大批民办培训机构。阳光工程新的理念和开放合作的管理机制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充分认可,也得到了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2005年的春天已经悄悄来临,伴随着春天的脚步,许多农民正背起行囊,进城创业。为了让更多的农民工有自己的一片创业天地,今年,阳光工程计划培训250万人以上,在培训任务安排上,还将适当向中西部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倾斜。2005年,将是阳光普照的一年!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