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牧部门切实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实施草原保护建设项目,做好草原防灾及监测工作,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由于长期受人为和自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90%以上的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每年还以3000万亩的速度增加,北方草原平均超载36%以上,草原得不到休养生息,生产能力下降。因此,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目标并重,生态优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草、依法兴草。
通知要求,严禁超越批准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占用草原。凡在2003年3月1日后开垦草原的,一律以非法开垦草原论处。要依法确认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进一步做好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的落实工作,坚决纠正承包期内任意调整和强行流转承包草原的行为,严禁随意变更承包草原的权属和用途。要认真组织实施草原保护建设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行围栏放牧、轮牧休牧等生产方式,搞好饲草料地建设,改良牲畜品种,进一步减轻草场过牧的压力。
通知还要求各地把草原防灾、减灾、抗灾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建立应急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或完善防灾预案,严格防灾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改善防灾装备水平,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确保防灾工作不出现责任事故。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特别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和网络技术等,做好草原动态监测。
在积极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加强草原监理机构的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草原监理工作程序。要全面推行草原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高草原监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各级农牧部门还要把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将草原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正常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