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济南3月8日电 今年化肥等农资价格大幅度上涨,牵动了关注“三农”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的目光。全国头号农业大省和化肥生产大省山东,为保证农业生产,去年连续出台六项限价政策,虽然收到一定效果,但化肥价格仍然上涨了较大幅度。究竟为何没有把化肥价格拉下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化肥价格事关多方利益,价格调控事关多个部门,其中很多复杂问题值得研究。
政府频出政策 肥价依然冲高山东省物价局价格调控处处长董金文介绍,山东是化肥生产大省,尿素产量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山东省政府对此态度非常明确:山东化肥价格的稳定对全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服从国家的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稳定价格。省长韩寓群和几位副省长多次做出批示。尽管如此,2004年山东的化肥价格也比去年同期上涨了15.8%。去年,山东省物价局与省里多个部门多次下发保持化肥价格稳定的政策,一年出台六次化肥限价政策,这在历史上是没有过的,足见政府调控物价的决心和力度。
去年1月份,山东省物价局与省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紧急通知,明确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省内中小尿素统一中准出厂价每吨1400元,上下浮动幅度10%,其他化肥品种的中准出厂价格和浮动幅度授权各市确定。
3月份,再次出台政策:降低了进口化肥的综合经营差率,取消了进口磷酸二铵、复合肥价格的上浮幅度。
4月份,第三次出台政策,下发了加大价格监管努力降低农资零售价格的通知,对全省化肥价格实行了上限控制,规定企业生产的各品种化肥出厂价格,一律以4月20日实际出厂价格为准,只许降低,不得提高,并实行了4%的进销差率和3%的批零差率控制。
7月份,第四次出台政策,会同省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进一步做好化肥供应稳定化肥价格的紧急通知,取消了以4月20日实际出厂价格为上限的规定,省内中小尿素生产企业一律执行1400元的中准出厂价,最高上浮12%,下浮不限。把碳铵的进销、批零差率各扩大了1个百分点。
9月底,第五次出台政策,考虑到原材料涨价,运费提高等因素的影响,规定全省尿素最高出厂价格为每吨1568元,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1812元,尿素以外的化肥品种授权各市按照省确定的原则自行制定价格。
12月份,第六次出台政策,根据国家《关于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报经省政府同意,将尿素中准出厂价格由每吨1400元调整为1500元,允许上浮的幅度由12%降为10%,最高出厂价格限定为每吨1650元;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1812元调整为1900元。其他化肥的出厂和零售价格仍授权各市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农民怨肥贵 企业喊赔本春耕时节,记者到山东惠民、临邑、滨城几个农业区县采访,往年这个时候,农村已热火朝天购买农资,而今年一些农资经销点却冷冷清清。萧培华是惠民县辛店乡东萧村的种植大户,去年种小麦和棉花共31亩。他告诉记者:“往年这时候,俺家偏房里早堆满化肥了,今年没敢买,房子里还空着呢。” 萧培华说,年前化肥价格太高,涨得离谱,就没买,想等着年后看看。没想到节后农资价格还在涨,都说国家限价,怎么越限价越高?”
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单寺乡小赵村种粮大户徐士强提起化肥价格直叫苦。他从1997年开始当种粮大户,每年种粮棉130多亩,是全国千名种粮大户之一。他说,“我种了这么多年地,没有像今年化肥这么贵的。尿素由78元一袋涨到了95元,原来5公斤一卷的农膜卖46元,今年涨到60多元,太离谱了。” 不少农民抱怨说,去年下半年以来,粮食价格降了,棉花价格也不行,农资价格却下不来。
记者在兖矿集团鲁南化肥厂采访时,谈到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也是一肚子苦水。化肥厂生产技术处处长张岭说,国家出台新的限价政策后,由去年的每吨1400元中准出厂价提高到1500元,并出台了限制出口政策,这样国内供应增加,国内化肥市场出现供略大于求的形势。即使限价提高了100元,目前,企业仍处于微利保本经营。
化肥厂销售经理宋述东介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今年企业每吨化肥成本增加了200元,其中,原料煤炭价格上涨过快,运输上铁路车皮计划难要,汽车查超限,成本增加,运输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近40%,而且这部分成本基本上都转嫁到企业上来了。煤炭价格比同期上涨幅度较大,山西来的无烟煤,原来每吨入炉成本600元,由于国家保电煤,煤炭更紧俏了,不仅价格高,而且质量下降,含煤矸石、煤沫较多,这样入炉成本增加到900元,涨了300元,由于企业还经营其他项目,借此冲减了一部分成本,但企业每吨化肥的成本价已接近目前的最高出厂限价。
农资价格调控:需要兼顾各方利益这些调控政策的出台,确实也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化肥价格上涨已成不争事实。对此,董处长认为,化肥价格的控制面临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
化肥价格事关各方利益,必须统筹兼顾。当前农民对农资涨价的抱怨很多,为了落实中央政策,照顾农民利益,国家出台调控政策,充分体现了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但化肥价格是把“双刃剑”,适当控制化肥价格维护农民利益是正确的,但也要考虑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否则会影响生产,反过来影响农业生产。在煤炭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铁路运力紧张、公路运价上涨的情况下,生产企业也面临巨大的压力,如何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利益,既保证化肥企业正常生产,增加供给,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时又能把化肥零售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价位,防止价格过快上涨,是摆在宏观调控部门面前的“两难”问题,去年在限价政策上,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调高价格,也是出于这个考虑。
鲁南化肥厂销售经理宋述东认为,国家在出台限价政策时,必须统筹考虑农民和企业的利益。去年限价后,农民持币待购心理较重,往年春节前,农民和销售商都有冬储的习惯,今年参加冬储的供应商少了,究其原因,是他们对后期供应有信心,有货能买到,不担心供应不足,价钱也不会再高。今年春节期间,企业销售只有去年的一半,由于销售不畅,春季期间达不到产销平衡。节后销售看涨,1650的限价能微利经营。企业担心,现在还能保本,但春季用肥高峰期很短,过去后,化肥价格就会下降,下跌后,企业可能要亏本经营。国家在有利润时限制了最高价,企业赚不着钱,可等价格降了,国家不可能出最低限价,企业赔了没人管了。
多方配合方能产生“合力效应”化肥价格的调控,事关多个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保持政令畅通,各部门紧密配合,多项政策发挥合力,才能取得理想效果。董金文处长介绍说,化肥价格的监管包括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涉及物价、财政、税务、铁路、供销、电力等部门,必须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相关的政策如化肥生产企业优惠电价、农用化肥优惠运价、尿素产品增殖税先征后还、磷酸二铵专项补贴、保证化肥生产用煤电油气供应等。单纯靠一项“限价政策”,来“堵”化肥价格,作用是有限的,必须这些优惠扶持政策同共发挥作用,既“堵”又“疏”才能又更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部门、一项政策不能很好地落实,就会影响调控的整体效果。
我国化肥市场已经市场化放开,不像过去的计划体制,销售主渠道也不复存在,监管和调控面大量广,难度很大。过去,农资部门是农资销售的主渠道,控住了农资部门,就能控住市场。经过多年改革,化肥的生产和经营体制都了发生了很大变化,生产企业改制后,特别是流通环节多渠道经营,对价格控制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抵触情绪。在这种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下,利益最大化必然是生产经营企业追逐的目标,个别企业更是千方百计想突破政府的监管,化肥价格的监管检查难度非常大。对物价部门而讲,监管中也面临一些现实难题,比如,有的经营户囤积大量化肥待价而沽,这是人家的市场行为,你也很难说人家不合法,界定是否是囤积居奇很难。同时,物价部门人力有限,到了乡镇一级基本上没“腿”,面对广大农村市场,监管难度相当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