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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组织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3”示范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3-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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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2004]47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3月11日至13日,省农业厅在商洛召开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3”示范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听取了西安市农业局、商洛市农业局、岐山县农业局、洛南县麻坪镇农民专业协会等先进合作组和先进指导单位经验的介绍,现场参观了丹凤县武关镇畜牧产业协会、商南县茶叶协会、商南县永利养鸡协会。各市农业局主管局长、受省农业厅2004年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厅机关相关处室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许胜利副厅长主持,梁凤民厅长作了重要讲话。  2003年,省农业厅提出的“113”工程,即省、市两级农业部门分别抓10个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县(市、区)再抓3个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到2005年底,全省共建成400个左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

  会议指出,我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以来,特别是近两年在“113”示范工程建设的推动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各类农民专业全作经济组织在深化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3”示范工程建设,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是我们党的优良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体现,是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践经验的总结。据不完全统计,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省、市、县三级新创办示范专业合作组织216个,发展会员3.6万户;先后争取国家财政扶持资金365万元,实施示范项目24个;示范合作组织共带动农户16.5万户,会(社)员人均增收477.8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向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延伸,不少地区出现了“零”的突破,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始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由单纯的技术服务型向技术经济实体型转变。

  2005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3”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省政府[2004]47号文件精神,以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为中心,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的思路,规范提高现有“113”工程示范合作组织,积极培育新的先进典型,带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纵向相通、横向相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网络,实现农村生产经营组织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总体要求是:省、市、县三级都要全面完成“113”工程规定的各项任务,年底全省达到验收标准的示范专业合作组织要达到400个,带动农户30万户,会员人均增收300元;示范组织中的主要农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中达到主导地位。

  会议强调指出,2005年是全省 “113”示范工程建设的最后一年。省政府下发的[2004]47号文件,深刻体现了近年来中央有关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了更加宽松的外部环境。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学习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一是向当地政府提出贯彻落实47号文件精神意见,制定出台组织措施;二是采取多种办法宣传47号文件精神。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用文件精神调动广大干部农民群众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要协助当地政府认真落实47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四是要认真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切实搞好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的合力。(陕西省农业信息站 厅经管处)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