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中心
新闻动态

吉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将检查农资价格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3-24 点击:
【字号:   打印

  为稳定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吉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并对相关政策进行通告。

  通告规定了省内化肥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和化肥流通领域的价格干预政策。其中,尿素流通环节实行进销差额控制,批发环节每吨不得超过66元;零售环节批零差额每吨不得超过52元;同城批零只允许一道环节;从出厂到零售只经过一道经营环节的,综合经营差额每吨不得超过83元。复合肥及其它化肥仍实行差率控制,批发环节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4%,零售环节批零率不得超过3%;同城批零只允许一道环节;从出厂到零售,只经过一道经营环节的,综合经营差率不得超过5%。

  还规定,省内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必须实行价格公示制度,严格明码标价。要将农业生产资料商品名、通用名、生产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作为公示和标价的重要内容,向农民用户传递真实信息,并对不执行规定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依法查处。同时,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进行追究。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