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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保”让上海失地农民生活无忧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3-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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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上海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周边土地被陆续征用,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保障生存和发展的土地,成为城市发展的一道高难课题。

  总人口1660万的上海市,现在只有300万农民,其中失地农民就有近百万。正是“镇保”的实行,解除了上海郊区近百万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从此看病、养老不用愁。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说到“镇保”,55岁的高雪娟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这个松江区九亭镇小寅村的失地农民,于2003年10月参加“镇保”后,每月都能像城里人一样领取370元的养老金。

  “镇保”是《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简称。“镇保”制度在上海郊区实施一年多来,已有58万农民失去土地后,享受到了城里人的“劳保”待遇:生病有医保,养老有养老金。

  “镇保”政策明确规定:小城镇社会保险,涵盖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个方面,同时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参加“镇保”的特别规定,起到了为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保障权“托底”的作用。

  加入“镇保”,化解了农民看不起病的最大心病。松江区佘山镇北干山村南浜小组农民高永平说:“要是没有‘镇保’,也许我早就不在人世了。”今年58岁的高永平不幸于两年前患上尿毒症,失去了劳动能力,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不说,村委会和镇民政部门还补助他1万元,但是远远不能满足每年6万元的医疗费用。高永平说:“去年3月加入‘镇保’后,按规定可以报销三分之二的费用,才坚定了我继续治病的信心。”村里为了照顾他,为他保留了电工的工作,老伴每月还可以领到370元的养老金。

  据了解,去年上海市、区、镇、村各级财政涉及“镇保”资金300亿元,以逐步解决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

  创新制度以人为本“镇保”这个创新制度的设计,最闪亮的莫过于它低平台、有弹性、广覆盖、以人为本的“25%+X”模式。其中,“25%”是基本保险的统筹部分,它包括17%的养老保险、5%的医疗保险、2%的失业保险、0.5%的生育保险和0.5%的工伤保险等5种基本的社会保险,由社会统筹;“X”是指补充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由单位和个人选择参加,实行个人账户制,归个人所有,多缴多得,充分体现了“镇保”的弹性原则。

  此外,还着眼于农民的长远利益。据松江区佘山镇社会保障中心主任沈彩英介绍,首先,参加“镇保”的,可以是郊区各种就业形态的人员,在他们就业时由单位承担统筹部分缴费责任,单位和个人协商承担个人账户缴费责任;也可以是因征地形成的离土农民,其中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既可选择镇保,又可选择领取征地补偿费。

  一项统计颇能说明“镇保”的魅力:在既可以选择参加“镇保”,又可选择领取征地补偿费的失地农民中,85%选择参加“镇保”。今年49岁的王菊芳是松江区佘山镇北干山村居民,2001年征地时,分给她家一份3万元的补偿费。去年3月,她把补偿费拿出来加入“镇保”。她说得很实在:“钱只能解决一时的困难,老百姓总是要考虑后顾之忧。”她目前在一家合资企业打工,每月可收入800元。

  面对新产生的失地农民,“镇保”提出了富有弹性的方案。征地单位可为他们一次性缴纳不低于15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同时考虑到农民失地尚未就业的过渡期内的生活,征地单位还需支付不低于24个月的生活补贴,每月补贴290元。

  对历史遗留问题,“镇保”也体现出“以人为本”原则。有关部门近百趟的基层调研,像一张大网把分布在各区的15万特殊情况人群,划分为小城镇户籍、自理口粮户、各类家属“农转非”、“农来农去”(知青)和“水上户口”(渔民)等5大类。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土地处置、落实保障、户籍转性”的“缺项补齐”原则,逐步解决他们的保障问题。

  对那些未到养老年龄的中青年农民,“镇保”事实上提高了他们非农就业的竞争力。因为对已进入“镇保”的失地农民,用人单位可以免缴22%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只需缴纳剩余的3%,使这部分农民在找到工作时,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愿意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还可与“镇保”进行累计,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保障待遇。

  作为维护农民利益、密切党群关系、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创新制度,“镇保”正在发挥强大的亲和力。它不但为离土农民提供了保障,而且在“农保”和“城保”两大体系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不同的保障关系可以衔接过渡。据上海市劳动保障局透露,“镇保”制度的实行,为该市近100万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开辟了通道。

  有关分析人士断言:随着上海“镇保”的深入推进,一个全新的一体化社保体系正在形成,必将加快上海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