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6日,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工作会上,巴彦淖尔副市长李文天代表巴彦淖尔市政府与各旗县分管领导签订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目标责任状,落实了413个自然村的“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广电总局总体规划,从2004年起“村村通工程”由行政村延伸至5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2005
年底使全国新通电行政村和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巴彦淖尔市广电部门已在2004年完成工程规划工作,将在2005年完成413个自然村的工程实施任务。
413个自然村的工程建设任务总投资为619.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413万元,内蒙古自治区配套103.25万元;剩余103.25万元由市及旗县两级政府按4∶6的比例安排。巴彦淖尔市政府要求各旗县区政府按要求足额配套建设资金,并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宽筹资领域,努力形成“国家补助、政府配套、市场筹资”多元化格局,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各地区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采取有线、无线、卫星等技术手段,解决当地的广播电视覆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