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广西区政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广西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广西区农行日前向全辖发出《关于做好春耕生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行切实认真做好支持春耕生产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一是把金融服务春耕生产作为当前信贷支农的中心任务,各基层行要加强信贷支持春耕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做到早调查、早筹划、早安排、早落实,信贷部门人员要深入了解情况,摸清备耕春耕、春修水利、春季造林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进一步细化、深化支持春耕生产的各项金融服务措施,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资金到位。
二是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面向市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发展优质、高效和具有广西特色的农产品生产项目,引导优势农产品向条件好的优势产区集中。对部分受旱地区,要支持其调整春播作物结构,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公司带农户"等方式,组织农民安排好春耕生产。督促龙头企业做好对农民的种籽、种苗投放和技术服务工作。对纳入重点支持范围的龙头企业,要集中规模资金,加大营销力度,并通过"特别授信"、"特事特办"等方式,切实提高信贷经营层次和决策效率。要解决好龙头企业春耕生产的急需资金,发挥好龙头企业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中的带动作用。
三是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对资信良好、符合贷款条件的农资、农机经营企业的储备、购销等流动资金需求,积极给予贷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扶持新型农资连锁超市和其他农资物流模式。要求各基层行要配套做好资金、头寸调度和结算工作,并通过承兑、贴现、可循环使用信用等信用工具,加速资金周转,方便企业用信。
四是及时放好扶贫贷款,服务春耕生产,扶贫贷款要重点支持贫困地区能够带动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市场流通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实现扶贫效益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