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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任丘:种了杨树引出乱子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4-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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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街村是河北省任丘市苟各庄镇一个2400多人的大村,两年前被改种杨树的那片1200亩基本农田,就在正对着村庄的国道南侧,地势极其平整。

  走进杨树林满眼都是基本农田痕迹3月24日下午,记者在几名村民代表带领下,来到了这块两年前被全部改种3倍体速生杨的农田。只见紧贴国道的林间大路入口处,赫然立着一块2米多高、写有“薪炭林工程”大字的砖砌牌子,落款为任丘市政府。往里没走几步,却又看见林道边草丛中还半埋着一块半米高的水泥牌,上面清晰地写着“基本农田保护区”,落款也是任丘市政府。再往里走,这样的牌子还能找到几块。

  记者看到,林地中每隔8米植成两行的杨树,已长到六七米高、手腕粗了,齐刷刷布满了整个地块。沿着林间地头,不时冒出个当初浇庄稼的泵房、井眼,可现在早已不见了水泵;一长溜水泥电线杆子顶上,都耷拉着几条剪断的电线。据村民讲,这都是被村里派人弄成这样的,为的是防止有村民进地种粮浇水。

  说起这块地村民代表又气又伤心“你看看,这就是那块远近闻名的吨粮田,可是现在竟然成了什么薪炭林,说是要解决全村的烧柴问题,全村人均就这么半亩基本农田,却不让种粮食了,那我们就是有了柴烧,又拿什么下锅呢?”已经奔走呼号了两年的河北省农机专业大户、村民代表吕金光说。村民代表刘双喜也忿忿地说:“一栽上这些树,村里镇里就不让我们种玉米小麦了,说是高秆作物容易着火,只许种棉花、西瓜,结果呢,因为原来的排灌设施被毁掉了,去年雨季一来,棉花、西瓜也全泡在了水里,老百姓赔惨了。”

  任丘市基本农田改种杨树的,还涉及苟各庄镇另外8个村,毁田造林总面积高达7000亩。

  吕大船、白小木等村民回忆说,当初镇村两级并没有和全体村民商议,只是说“树随地走,谁种谁有”,也没有和农民签土地使用合同,就雇人在地里栽起了杨树,期间还毁了一些农户的小麦。后来听说市里将这块地连同其他村一共7000亩农田全部作为宜林荒地上报,才拿到了造林项目和100多万元国家造林专款,当地政府财政还配套了30万元。当年栽上树后,这块地曾被流转给外地人种棉花,第二年村民们为了自己耕种,又买回了被流转出去的林地经营权。

  到市里采访未得到明确答复1999年,国务院就曾发文明确规定“不准在基本农田植树”,2004年1月又出台保护基本农田“五条禁令“,2004年4月又一次在《关于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未经承包农户同意,在基本农田植树的合同无效,已经植树的,当地政府要限期将树移植到非基本农田,规定期限内不能移植的,允许农民拔树种田。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一街村村民喊了两年至今没有回应呢?

  任丘市林业局局长陈平安和苟各庄镇党委书记宋云来都说,这7000亩地属于基本农田,上报造林项目时以“宜林荒地”的理由送上去的。

  陈平安还说,造“薪炭林”是不能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的,于是市里又把这项工程并进了“国道两侧绿色长廊”建设工程,这样被占地农户就可以享受退耕还林补贴了。宋云来补充说,一街村的补贴已经从村民应交的农业税中一并扣除了。他回忆说,当时包括一街村的村民,镇里都派人征求了意见,大家都同意(口头形式),于是就干了起来。等到后来国务院有了新的规定,他们认为既然当时村民们都同意的事,而且树都长这么高了,砍了实在可惜。同时考虑到现在林木已经对粮食作物生长造成影响,市里正考虑引导农民在林间地里改种紫甘蓝等作物。

  问到如何看待农民要求拔树种粮这个问题,两位负责人都说操作难度太大了。他们说,如果农民非要拔树,就必须先把已经拿到的退耕还林补贴款退回来。再问市里领导目前有什么意见,两人的回答也是不置可否,只是强调还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再说。可苟各庄镇的农民还要等到何时呢?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