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省政府法制办昨天在省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了《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浙江日报、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电视台、新华社浙江分社、人民日报浙江记者站、农民日报浙江记者站等30多家新闻单位和省农办、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等单位部门领导,以及各市、部分重点县农村能源系统的同志参加了会议。省农业厅厅长程渭山、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郑志耿就贯彻实施《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向新闻界通报了有关情况。
《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关于沼气建设的地方法规,今天起正式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农业法、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有效措施,标志着我省沼气的开发利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加快沼气的开发利用,解决资源和环境问题,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有利于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办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