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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水果检验检疫议定书4月29日起全面执行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5-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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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4月29日起,《关于中国水果输泰检验检疫条件的议定书》和《关于泰国热带水果输华检验检疫条件的议定书》在中泰两国全面执行。

  “云南在中泰水果贸易中占主要份额。仅今年一季度,云南省水果进出口数量已达6万多吨,总额达1000多万美元。”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对记者说,《议定书》的全面执行,相对于云南省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为此,全省检验检疫部门结合云南口岸实际,从即日起推出方便商家客户的6项措施。据介绍,《议定书》是中泰两国针对近年来中泰双边果蔬贸易中出现的质量、病虫害、农残等问题,于2004年10月29日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部在泰国普吉签署的,范围涉及到中国输泰的8种水果和泰国输华的5种水果。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