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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食品加工作坊要生产先要签订责任状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5-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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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从江西省质监部门获悉,以后,食品加工作坊要先签责任状,才能从事食品加工。对食品作坊实施区域监管责任制,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据悉,质监部门将对所有企业挨家挨户登记造册,摸清小作坊的数量、所加工产品的类别、规模和质量状况并建立相应的准确的质量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所有食品加工作坊必须签订责任书和质量承诺书,实行企业自我声明。即在建立档案基础上,食品作坊要逐一与当地质监部门签订责任书和质量承诺书,要求企业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这意味着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