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至20日,“2005粤台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在江门市举行。省长黄华华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及台商代表座谈会。国台办、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台湾工商、企业、金融界人士约1300人,其中来自台湾岛的新台商占70%以上;省直及各市代表约300人。
为促进海峡两岸气候与资源的优势互补,加强海峡两岸在农业方面的合作,共谋和谐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拟设立广东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规划布局中把湛江市作为重点安排,设立“粤西(湛江)试验区”,其主题是“发展绿色农业,再造宝岛风情”。本试验区将结合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越的气候条件、丰富的畜产和海洋资源,以发展高效绿色农业、渔业为重点,引进台湾优良品种,建立热带精品农业合作区、沿海(海岛)渔业合作区、畜牧业合作区、加工合作区和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等五大合作区。我市将按照省的要求成立协调委员会,协助海峡办开展具体事务并准备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制订鼓励台商投资农业的优惠政策,如租税的减免、土地价格的优惠、土地的有偿流转、土地使用年限的延长、台商投资园区的建立、基础设施的建立、专项贷款的优惠、相关研究单位的配合等等;二是出台两岸农产品贸易及农业合作相关政策,有效解决两岸农业产业化分工合作及台商在大陆融资难等问题;三是放宽对台商投资农业的审批权限,简化台商投资农业的审批手续;四是在金融机构、进出口经营资格、通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放宽政策;五是建立海峡两岸农产品绿色通道。在配套措施上,一是设定试验区准入制度。对来投资的台资企业设定投资规模、高新技术和良种引进等方面的标准,符合标准的给予适当的优先、优惠政策;二是商定两岸农业领域技术合作与开放的领域,重点引进台湾的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农业科技和生物科技、园艺种苗培育、畜牧生产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陶瓷、有机肥、水产品保鲜运输及深加工等;三是加强两岸农业领域的科技信息交流和科技人员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坚持粤台之间互访,建立农业科技、学术、经贸洽谈等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四是加强对试验区的宣传,通过举办农业招商、农产品交易会和经贸洽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成立台商投资咨询中心和台商投诉中心,吸引更多的台资企业来我市投资。在配套资金上支持,即将广东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体系建设项目列入湛江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下达建设项目任务和配套资金,用于试验区筹建、申报、规划、建设和宣传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外来投资者、所聘人员及其子女给予优先办理入户读书和进出入境手续以及优先征用土地等方面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