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工程作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之一,于2003年秋天在南粤大地启动,其中地处山区的河源市实施此项民心工程步伐快、力度大。笔者日前从省水利厅获悉,河源市近两年来,已经投入资金1069万元,兴建了16宗农村饮水工程,这16座“泉眼”让全市5.3万群众告别了饮水难的历史。
饮水安全是农村群众最根本的生存条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02年三次专项资金解决部分地区饮水困难问题,2003年8月将全省农村饮水工程列入省“十项民心工程”,2005年省政府投入3.3亿元全部用于解决全省农村180万人饮水困难问题,此后逐步改善1600万人饮水安全条件。
据悉,河源市克服贫困山区经济薄弱等困难,拓宽集资渠道,灵活采取“上级补助一点、政府配套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扶贫单位支持一点、外出干部捐助一点”的多元化措施,两年来共筹集1069万元,建成16宗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使5.3万农民解决了饮水难的历史欠账问题。据了解,河源市对已建成的饮水工程注入市场经济管理机制,实行有偿用水、按户装表、计量收费,建立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使工程运行费用得到保障。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的核定,按照公益性、合理负担原则,由县物价部门根据各地实际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