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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财政拨款370万元 补贴农民购置农机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6-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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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农机补贴细则于昨日出台,记者从郑州市农机局获悉,为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帮助农民长效增收,今年,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拨款370万元,用于补贴我市农民购置农机。

  郑州市农机局农机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补贴数额远远高于去年的1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直接补给巩义、荥阳各50万元;省级财政补贴新郑、中牟各35万元,登封30万元。新密市和六区由市财政拿出70万元进行补贴。剩余的100万元在“三秋”期间补贴。此次补贴对象为郑州市行政辖区的农民个人、从事农机经营服务的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对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专业农机服务组织、成套购置农机具的优先予以考虑。

  据介绍,此次补贴的标准依《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执行。我市的补贴重点以大型拖拉机,现代化水平高、综合性能强的机型为主。补贴机具包括新型拖拉机、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7大类。补贴标准为50马力以上(含50马力)新型拖拉机每台补贴6000元;新型秸秆还田机1000元;免耕施肥播种机1500元;牧草收获机械2000元;大型根茎挖掘机补贴20%;青饲料收获机械补贴20%;设施农业机械补贴10%。另外,经济不发达地区可由县(市)区农机局(站)提出申请,经市农机局批准,购买小麦联合收获机械者每台可享受补贴3000元。

  据悉,为使此次补贴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市)区将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向农民公示财政补贴政策、报名办法、补贴农机具目录以及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无异议的人员方可与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签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合同”。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