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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探索建立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融资合作新模式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6-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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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内蒙古元盛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三方于2005年5月21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专题研讨会,就支持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等事宜进行了专门研究。自治区产业办周文毅主任、内蒙开行吴丽洁副行长、元盛公司郑光华总经理及三方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同志认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是统筹城乡发展,实施“三化”战略,调整优化农村牧区经济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和突破口,是振兴和发展县域经济的必由之路。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牧业产业化发展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探索切实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新思路、新办法。三方就如何共同合作,做大、做强农牧业产业化企业,解决产业化项目融资等方面达成共识。

  一、创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合作新模式

  农牧业对自然环境的高度依赖性和农产品普遍低值性的特点,直接导致金融机构对农牧业产业项目授信动力不足,阻碍了农牧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于我区是欠发达地区,自治区每年安排的农牧业产业化资金远远不能满足众多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的资金需求。为了缓解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融资渠道狭窄、信用缺失、抵质押物不足及争取银行配套资金困难等现实问题,充分发挥产业办作为自治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优势、内蒙开行的开发性金融融资优势及元盛公司作为自治区级专业担保公司的信用增级优势,建立起“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的开发性融资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开辟农牧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新途径,促进农牧区经济快速发展。总的思路是:产业办对自治区境内农牧业产业化企业进行宏观指导和对项目进行管理,并向内蒙开行、元盛公司推荐,推荐项目经三方初审通过后,内蒙开行、元盛公司分别按自身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对评审通过项目内蒙开行负责提供融资支持,元盛公司负责提供担保支持。

  (一)在元盛公司设立专门“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担保机构”,搭建“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撑平台。产业办从产业化基金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借助自治区已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专项用于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贷款担保,解决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融资中的信用缺失问题,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农牧区经济快速发展。双方具体出资金额、方式及管理办法由双方另行制定。

  (二)由元盛公司对列入产业化项目名单、符合担保条件的产业化项目落实反担保资产。元盛公司将对担保项目提供管理和市场咨询等配套服务。

  (三)产业办运用每年国家、自治区用于农牧业产业化的财政拨款资金,按有关要求,对符合有关产业化扶持政策、内蒙开行融资支持的农牧业产业化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项目贷款贴息或国家资本金投入,积极扶持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做大、做强,并建立全区农牧业产业化项目三级动态管理体系和完善项目推荐制度。

  (四)内蒙开行对产业办推荐的项目建立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库。对具备评审条件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查、评估、审核,给予融资支持。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由产业办、内蒙开行和元盛公司三方共同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农牧业副主席任组长,三方负责人任副组长,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元盛公司,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务处理和三方内部工作联络。

  (二)根据实际情况任何一方可提议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交流农牧业领域的相关政策、发展动态及未来行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信息;对三方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座谈,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和解决措施;组织有企业参加的融资座谈会,了解企业的发展规划、投资规模和融资需求。共同推进三方开发性金融合作和地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和监督本协议的执行,保证运行体系的安全、平稳。

  (三)共同研究制定农牧业产业化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跟踪监管机制,采用独立或联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协调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优势,搭建平台,推动发展

  三方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搭建农牧业产业化项目信用平台、融资平台,推动农牧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上述合作模式在自治区乃至全国尚无经验可鉴,三方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优势互补,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使合作模式更好地适应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