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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议会修改“谷物储存和谷物贸易法”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8-2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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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8月中旬,保加利亚议会通过修改“谷物储存和谷物贸易法”,规定:任何法人或专营贸易商,如未持有谷物储存许可证或登记,私自储存谷物将罚款15,000-20,000列弗。未持有谷物储存许可证或登记,签订谷物储存合同的货主将罚款3,000-10,000列弗;公共谷物仓库所有人或注册贸易商未在法律允许时限内报告这一情况,将吊销营业执照半年;未持许可证进行谷物贸易或进出口者罚款1,000-5,000列弗;违者若是法人或专营贸易商,罚款3,000-15,000列弗。

(责任编辑:wq2193)